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 78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5月26日上午 |
09:00-11:0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下午 |
14:00-17:00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2012年5月27日上午 |
09:00-11:0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下午 |
14:00-18:0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资格审核和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名程序,方为报名成功。
(一)网上填报
1.填报时间。报考人员于2012年1月19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2月9日下午17:00止统一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报名,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
2.填报程序。首次报考人员填写《2012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非首次报考人员填写《2012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
3.报考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方式。区直报名点于2012年2月7日起至2012年2月10日止,业务办理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 — 17:00,在广西人事考试报考大厅(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现场办理资格审核。
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原则上与区直报名点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推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2.提供材料和办理方式。首次报考人员携带网上打印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非首次报考人员不需要再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
1.区直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具体程序见附件1)。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各市报名点缴费方式原则上与区直报名点一致。如有特殊情况,以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
2.缴费时间。2012年2月7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2月11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5]33号文规定执行,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9元。
4.发票领取。区直考生网上缴费后于该考试报名缴费截止次日算起20至30天全天办理,逾期办理的,只在每周星期二办理。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报名表到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303室领取(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发票领取截止到该考试开考当天止,凡超过截止时间未办理的,视为不需要票据。各市报名点的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受理补报。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2年5月16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5月27日下午14:30止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自贴照片无效)。
四、材料报送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务必于2012年2月28日前在报考系统上复核点击确认后将报考人员的汇总表(报考材料由各市封存备查)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使用电话与考务部和综合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及考试费。采用现场缴费方式的,各市考试机构于2012年2月底前上缴考试费,除留10元/人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外,其余作为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试卷费用。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的,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也将10元/人的组织报名费返回给各市考试机构。
五、试题类型和注意事项
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四个科目。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3.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六、考场设置
本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七、成绩管理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考全科、免二科两个级别。参加考全科(四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两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八、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1.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咨询电话:5841400。
2.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5595807。
九、咨询电话
政策文件咨询:0771-5864453(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771-5841400(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信息部)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综合部)
附件: |
1.广西人事考试网上缴费程序及相关说明
2.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文件摘选)
3.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元月十三日
附件1:
广西人事考试网上缴费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广西人事考试网上缴费程序
报考人员使用网上银行在线支付的银行卡需在持卡银行开通个人网上银行。
网上银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用程序:
第一步:资格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网上缴费”进入在线支付系统,选择银行进行支付;
第二步:支付成功后,点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信息查看”查看支付结果。
第三步:支付成功后,即完成网上报名工作,不需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或提交材料。
二、相关说明
(一)注意事项
1. 在线支付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缴费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
2.请使用IE浏览器到网银页面付款;
3.支付平台提示支付成功后,用户需要点击“返回商户”按钮;
4.在网银支付过程中请不要关闭浏览器,待支付完成以后出现提示信息方可关闭。
(二)网上银行在线缴纳报名费常见问题处置
1.付款提示失败,却又扣款了该怎么办?
由于您的支付信息银行没有即时传输给考试中心或者其他因素,造成支付后银行提示失败却又扣了款,我们感到非常抱歉。不过请放心,我们会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对帐,确认您的划款后,您可以通过我中心网站的报名系统中的“信息查看”得到确认。
2.付款成功,我中心网站报名系统却没有确认付款信息该怎么办?
由于信息即时传输故障或者其他因素,报名系统确认信息没有即时更新付费状态,请耐心等待,系统会在一至两个工作日内再次更新。
(三)重复多次付款该怎么办?
由于您的支付信息银行没有即时传输给考试报名系统或者其他因素,造成银行重复扣款,我们感到非常抱歉。不过请放心,我们会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对帐,确认您的划款后,重复支付款项会直接在考试报名系统记录。待我中心统计后统一退款到原支付账户上。
(四)同一个网上银行帐户可以为多个报考人员缴费。
(五)关于报考人员登陆密码和安全性
1.报考人员有妥善保管其登陆密码的义务,因考生对自己的密码安全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2. 报考人员若发现任何程序问题或安全漏洞情况,请立即通知我中心。
3. 报考人员用于银行支付的密码系由银行提供,应属于考生本人知晓,我中心无权获知,亦不对其银行密码安全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2: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文件摘选)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文件规定,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全科(4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附件3:
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人办发﹝1997﹞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建委(建设厅),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人事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的精神,现将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人事、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及时沟通,切实提高管理水平,逐步规范和完善考试工作。
二、考试时间为1998年5月23日、24日。考试各项工作计划安排见附件。
三、今年对《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中的报考条件作了调整,调整后的报考条件规定如下:
(一)参加全科(4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四、人事部和建设部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
五、各地方、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考前辅导工作。为对考生负责、对监理工作负责,委托辅导的单位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
今年对监理培训教材作了重新修订,新修订的教材作为考试复习的主要参考资料。有关事宜可与建设部建设监理司联系。
六、请各地按照考试工作要求和计划,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各地在工作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按职责分工分别与建设部建设监理司、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司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