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2】4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招标办:
2011年,我厅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经核查,中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578家建筑业企业(名单见附件)存在着资质不符合条件的问题。现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9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8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1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4号)规定,经研究,我厅决定责令上述企业进行整改,其中,中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504家建筑施工企业和广西南宁建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29家监理企业整改期限为90天,广西中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26家检测机构和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19家招标代理机构整改期限为60天。在整改期间,上述企业暂停新接工程业务、不得新申请资质。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企业,我厅将撤回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联系电话:0771—2260216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