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孖井埋了,老骑楼拆了……南宁城市发展日新月异,拔地而起的高楼、整洁宽敞的街道背后,是日渐消失的老街古巷。如何留住原汁原味的老南宁?近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拟对2001年颁布实施的《南宁市历史传统街区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旧《条例》)进行大修,并重新命名为《南宁市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目前,修改后的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并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新《条例》除重点保护南宁的历史老街区外,增加了对历史建筑的认定、公布、保护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保护范围扩大
历史街区由政府认定并公布
旧《条例》确定的南宁历史街区保护范围有:朝阳路以西、民族大道西段以北、当阳街以东、新华街以南围合区域和解放路沿街区域,其中兴宁路、民生路为重点保护区。
据介绍,旧《条例》的保护范围比较小,而不管是从南宁市打造历史文化名城还是建设文化强市的目标来看,还须将更多的历史街区纳入保护范围,立法应具备一定的前瞻性。新《条例》提出了“三街两巷”(朝阳路以西、民族大道西段以北、当阳街以东、新华街以南围合区域和解放路沿街区域,其中兴宁路、民生路、解放路和金狮巷、银狮巷为重点保护区)的保护范围,还将适用的保护范围扩大为市政府认定公布的历史街区以及历史建筑,避免未来有越来越多具有保护价值的老街区和历史建筑消失在城市建设大潮中。
怎样的街区和建筑才称得上“老”?新《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规定,保存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历史遗存,具有比较典型和相对完整历史风貌,体现一定时期社会生活样态和地方特色的街区,可以确定为历史街区。建造年限在40年以上,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具有一定保护价值且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筑物,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
经批准的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由市政府划定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历史沿革简介牌。历史街区前期勘察、规划设计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设专门保护机构
老街内开展建设须报批
过去,南宁市对历史老街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实行“不动”的保护原则,缺乏专门的机构来执行保护职责,保护力度较弱。征求意见稿拟定,今后由市政府统筹协调历史街区的保护管理,市城乡规划、文化、财政、城管等有关部门配合,有关城区政府和其确定的保护机构负责具体保护管理工作。未来,历史街区的专门保护机构还将与保护责任人签订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书,明确具体保护要求,指导保护责任人修缮、保护这些老建筑。
保护历史老街区,规划必须先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历史街区的编制审批程序,要求保护规划对历史街区的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历史建筑以及骑楼等岭南特色建筑进行重点保护。同时,还赋予保护规划的强制性效力,要求历史街区范围内的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保护规划,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责任人也得到了落实,即是这些建筑的“产权人和使用人”,很多是这些老街区的原住居民,他们要对历史街区建筑定期进行修缮,保持建筑完好。
针对历史建筑的保护,还作了特别规定。例如,考虑一些产权人在保护维修历史建筑存在困难的情况下,由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历史建筑不得擅自拆除、改建和翻建,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才可以进行建设;保护机构在必要时可以对历史建筑进行安全鉴定。对鉴定为危房的,保护责任人应当及时进行修缮、改造。影响公共安全且保护责任人拒不修缮的,由保护机构指定实施单位代为修缮,修缮费用由保护责任人承担。
历史街区改造
要求保护原有历史风貌
有人提出,保护老街区不应只是保护它的“壳”,在留下老宅古街的同时,也要留下与老城相互依存的风俗人情、传说故事和普通人的市井生活。
如今,不少历经风雨的老街区越来越危旧,南宁市也已启动对它们的改造。为避免以“旧城改造”之名行“建设性破坏”之实。征求意见稿要求,改造应当遵循“修旧如旧、以存其真,建新如故、以复其貌”的原则。对历史建筑或特色建筑进行改造、重建的,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历史传统风貌。此外,为了保护南宁人共同的历史记忆,还特别规定“历史街区内的传统道路名称不得变更”。
对老街区周围的景观设置也有要求:如,拟规定毗邻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建筑,建设风格应当与之相协调。骑楼建筑后方毗邻建筑的高度、色彩、形式不得破坏骑楼的天际线和骑楼街区的视觉环境,严格控制建筑高度等。不得擅自改变历史街区建筑的现状及使用性质,不得从事有损建筑安全的活动。在历史街区内开展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确定的业态布局要求等等。
世代住在中山路的罗女士告诉记者,保住历史街区固然重要,但是居民更关心居住环境的直接改善。对此,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有关城区政府要改善历史街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调整用地功能并减少居住人口密度。(郭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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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老街区
听听你的主意
也许,南宁市除了“三街两巷”之外,还有很多在民间的、没进入公众视野的老街区或老建筑。你知道还有哪些历史街区需要保护吗?你认为还需要增加什么保护措施?现实中对老街区和老建筑的保护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市民可在7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寄信件至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凤翔路1号,邮编:530026;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n5552881@163.com;联系电话:5552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