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2日16时左右,位于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的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培训综合楼工程在进行屋面装饰梁板结构的混凝土浇筑时,面积约为270平方米、高度为18.6米的局部高支模体系发生坍塌,现已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
该工程为八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8466平方米。建设单位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对事故救援、调查处理、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等方面作出指示和批示。这起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教训深刻,同时也再次表明,当前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这起事故也充分暴露了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在事故工地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施工组织管理混乱;深圳市中深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事故工地安全监理责任不落实,未能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坍塌事故猛如虎,建设工程管理及参与者必须要知法依规做好各自法律和合同约定的工作,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惜每一个生命、珍惜每一个家庭、保一方平安的具体行动,更是监理作为职业卫士责无旁贷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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