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标准: (一)依据标准: 应符合国家标准 GBJ202—83《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基本要求: 1、场地平整,排水坡度在设计无要求情况下应向排水方向作不小于2%的坡度,按每20m的检查点逐点检查。 2、施工区域及施工周围的上下障碍物已作好折迁处理,防护措施。 3、施工机械试运转正常,道路、排水沟畅通,路面应高于施工场地地面。 4、工程轴线控制桩离建筑物距离应大于两倍挖土深度。 5、挖土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边坡边界时,应预留20~30cm厚土层,用人工开挖或修坡。 6、超挖时不得用构土回填,应用砂,碎石或低强度砼填实至设计标高。 7、挖土边坡坡度严禁陡于设计要求 8、使用人工降水时,地下水位必须降至设计要求(一般使地下水位低于本次开挖坑底0.5m)时方可开挖。 9、坡顶弃土时,弃土堆坡脚到挖方上边缘距离应根据挖方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性质确定,土质干燥密实时距离不得小于3m,土质松软时距离不得小于5m。 10、保证基坑(槽)基底土质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拢动。 (三)允许偏差项目: 1、基坑标高允许误差: 柱基基坑、管沟 +0 ~ -50mm 挖方场地平整(人工) ±50mm (机械) ±100mm 排水沟 +0 ~ -50mm 地(路)面基层 +0 ~ -50mm 2、基坑长宽方向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3、基坑(槽)长、宽误差 -0 ~ 100mm
二、风险分析: 由于地下情况复杂多变,勘察数据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基坑施工必须小心谨慎,现有机械设备能力完全可以加快常规施工进度,但管理不当将带来众多不安全因素。大面积塌方,滑波不仅对本工程是灾难性事故,而且给周围环境和建筑带来巨大影响,过快施工进度不可避免超挖,如果回填工程没有完全到位,结构将发生设计外附加沉降,大多这种沉降是差异沉降,也就意味着给结构构件施加了附加荷载,降低了整个建筑安全系数。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和水的关系十分密切,施工过程必须严密注视降雨和地下水位,土中含水偏高时,要加强监测,必要时辅以保护措施,保证施工顺利完成。 挖方边坡塌方原因分析: 1、基坑(槽)开挖时放坡不够。没有根据不同土层分别对待 2、降、排水措施没有发挥效力,挖方土层浸水降低内聚力。 3、开挖次序,方法不当。 滑坡原因分析: 1、边坡坡度不够,倾角太大 2、坡脚浸水 3、位波周围地面附加荷载太大(堆土、施工机械) 4、边坡本身地质情况差。
三、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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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要 点 |
1 |
防止泥土挤入,沉桩困难,桩被腐蚀 |
a、控制开挖过程各土层中边坡度,严格符合设计要求 |
b、地下水位变化活跃时,加强排水措施,严密监视地下水位 |
c、控制边坡顶部附加荷载 |
d、经常检查开挖土层地质情况,防止因土层疏松造成塌方 |
2 |
防止滑坡 |
a、严禁地表水渗入滑坡体内或冲刷掏空坡脚,增加斜坡陡度,引起滑动 |
b、地下水位上升时,加强同设计方联系和监测防止因土体自重增大引起滑坡 |
c、控制挖方边坡陡度,在坡体上堆土和填方高度,防止破坏土体平衡引起滑坡 |
3 |
防止基坑泡水流入基坑 |
a、开挖基坑(槽)周围应设排水沟档水堤,防止地面水 |
b、挖土放坡时,坡顶、坡脚至排水沟保持一定距离一般为1/2~1m |
c、逐层开,逐层放坡,并随之加深排水沟集水井,保证开挖面,排水沟、集水井之间有一定高差,地下水位在开挖面以下不少于1/2m |
4 |
防止边坡超挖 |
a、机械开挖应预留30cm厚土,采用人工修坡 |
b、加强测量、复测,严格定位,在坡顶、坡脚处设明显标志和边线,并设专人检查 |
四、预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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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检 查 要 点 |
1 |
施工方案 |
a、人员、设备配备情况 |
b、挖土顺序 |
c、降、排水方案 |
d、监测方案 |
e、事故应急措施 |
2 |
复核红线 |
图纸要求 |
3 |
复核灰线,轴线 |
图纸要求 |
4 |
开挖前文件及准备工作 |
符合要求 |
五、隐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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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验 收 要 点 |
1 |
基底土层 |
会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共同验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六、实测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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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抽 查 要 点 |
1 |
边坡坡度,开挖面标高 |
符合设计要求 |
2 |
挖方堆土高度 |
符合设计要求 |
七、旁站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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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检 查 要 点 |
1 |
第一土块板桩定位桩及转角桩 |
打设位置,方向,垂直度 |
2 |
插桩 |
锁口对紧,确保垂直度 |
3 |
拨桩 |
完全按照施组 |
4 |
意外事故 |
处理方法的可靠性 |
八、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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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说 明 |
1 |
定位桩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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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轴线控制桩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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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准点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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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挖面标高,平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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