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出硬招,给监理和施工企业戴上“紧箍”,“铁腕”监管责任主体,对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市政道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等工程从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管理、工程发包等方面展开系列监管,让违规行为无处藏身。
为吸取金沙洲道路质量事故、越秀区“府学西街‘1·21’坍陷事故”的教训,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举一反三,向全市建设监理单位和建筑企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监管责任的工作方案》,以此强化落实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管理意识,创新管理机制,切实有效地解决建设单位疏于管理、盲目管理的问题,进一步从根本上消除各类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提高全市建设工程的管理水平。
据介绍,广州市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将在工地全面开展建设单位监管责任情况检查行动,加大对管理混乱、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建设单位的检查、监管力度,有效促进建设单位自觉督促监理、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并向全市建筑行业通报执行情况。
摘自 《中国建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