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确定了“绿色建筑行动”目标,到2015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320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现节能50%的目标,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同时力争到2015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350万平方米。
《方案》要求,2014年起,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5年起,具备条件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摘自 《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