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省、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规范全市工程建设监理单项活动,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铜川市实际,8月2日,铜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进铜建设监理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规范进铜建设监理企业准入制度,在市政工程和房屋建设项目工作中,再添行业监管新举措。
《通知》指出,市辖区以外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进铜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或相关项目管理活动,应到铜川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承揽相应的业务工作。同时,对登记备案资料提交进行了明确规定。
《通知》提出五项要求,一是工程监理企业在铜承接到单项工程业务并在工程开工前务必到监理工程所在区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部门进行书面告知,提交相关资料。二是市外工程监理企业未在铜川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进铜登记备案手续擅自承接监理业务的,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质量安全机构责令其停止监理活动,并将处理意见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是各区县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在人员、管理、市场行为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并建立市场信用体系评价,评价结果应告知企业,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作为该企业在我市延续备案的重要依据。四是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外地监理企业进铜登记备案工作的检查。五是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文件要求的有关企业及监管机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与告诫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情节严重或性质恶劣的,依法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摘自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