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墙改基金的专款专用和自治区惠民利民工作的落实到位,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将对2010年和2011年所有获得自治区本级墙改基金补助农村推广应用新墙材示范项目的市、县(区)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据了解,为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的应用,引导农村正确使用节能、环保、利废的新型墙材,2010年度,广西共安排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3000万元,对全区71个市、县(区)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2万户农村危改户按每户1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2011年度,共安排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600万元,对全区16个市、县(区)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1000户农村危改户按每户6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的内容包括:两次基金专项补助是否按标准具体落实到位、所有补助资金是否全部使用完毕、是否还有未完成补助的项目、是否还结存有专项补助资金等。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8.26 记者 王凌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