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请按这里
信息检索
站内搜索
所属栏目


 
广西建设监理(总第32期)
详细信息
海南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负责约谈制
发布时间:2013-11-21 09:00:32 【字体:  】【颜色: 绿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海南省近日发布的《海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对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提出详细要求。根据规定,海南省将对于1年内发生1起一般工程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管副厅长约谈事故发生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1年内发生两起的,由该厅厅长约谈事故发生地分管副市长、副县长;1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的或1年内发生1起较大及以上的,由分管该厅的副省长约谈事故发生地市长、县长。

广西建设监理协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邮政编码:530028 协会QQ号:947019651
电 话:0771-5599302 传 真:0771-5599302 电 邮:gxjsjlxh@163.com 桂ICP备07004686号桂公网安备 45010702001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