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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监理(总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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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金协询修订资质标准意见
发布时间:2013-11-21 09:04:28 【字体:  】【颜色: 绿
      11月12日,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分会在京组织召开了“钢结构相关资质研讨会”,就《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等标准的修订征求意见。来自全国各地方学(协)会、高等院校、设计院(所)、企业的相关代表近80人出席了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相关单位应按照其拥有的“硬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由此可见,资质对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据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分会会长党保卫介绍,2013年9月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将相关标准的修订工作交给该会。截至目前,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分会就相关标准的修订已召开了两次会议、参与意见谈论人员近150人。党保卫说,资质标准的修订,关乎政府的管理、关乎行业的利益、关乎企业的生存,因此,一定要广泛征求各方人士的意见,最终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

  记者获悉,除两次召集相关人员参与修订资质的讨论外,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分会还请相关的地方协会协助调查。据河南省钢结构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魏群介绍,接到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分会关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后,他们即向省内的21家大型企业发放了调查表,收到19份回复,并将企业回复的意见汇总给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分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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