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人施工前应将准备采用的施工方法的全部细节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其中包括材料和全部设备的说明。任何一钻孔工作开始之前,都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2、认真阅读图纸,熟悉规范,对所有桩位坐标进行计算或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现场放样。放样结果应有专人复核,监理检验无误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3、应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选择不同的钻机,以保证钻孔的进度和成孔的质量。未经同意承包人不得改变工艺和桩长。 4、护筒内径一般应比桩径稍大,一般大200-400mm,顶端应高出地下水位或孔外水位1.0-2.0m;当护筒处于旱地时,其顶端高出地下水位1.0-2.5m,还应高出地面0.3m,埋深宜为2-4m,特殊情况应加深,以保证钻孔和混凝土灌注的顺利进行。 5、检孔器直径应不小于设计桩径,长度为桩径的4-6倍。应有足够的刚度,使用中确保不变形,不扭曲。 6、钢筋、水泥、砂石料等,均须规定频率进行检验和监理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混凝土拌和过程中,现场严格控制配合比的实际施配情况,并应符合理论配合比。 7、无论采用何种方法进行清孔,清孔后应从孔底提出泥浆试样,进行各项性能指标试验,结果应符合相对密度1.03-1.1,粘度17-20Pa.S,含沙率不大于2%的要求。沉淀厚度应符合规范或图纸要求。不得以超钻孔代替清孔。 8、钢筋骨架应有强劲的内支撑,以防止运输过程中和就位进变形。钢筋骨架应保证平面位置准确,并在顶面进行有效固定,以防止混凝土灌注过程中钢筋骨架上浮。 9、钢筋骨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定位钢筋或混凝土垫块,或采用其他经认可有效方法,以确保设计要求的保护层的厚度。 10、导管在使用前应进行水密、承压和接头抗拉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对导管编号。严格控制超灌不小于0.8m,以保证混凝土灌注质量。 11、混凝土拌和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集中拌和,以保证混凝土拌和质量。拌和料运至灌注地点,应检查均匀性、坍落度等指标,如不符合要求,应进行第二次拌和,如二次拌和后仍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12、混凝土灌注时间尽可能短,并保证连续灌注。首批砼灌注方量以及灌注过程中导管埋深应严格遵守JTG F80/1-2004认清有关要求,避免断桩和其他事故。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备用设备,以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情况。 13、其它未尽事宜参阅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图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