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建民用建筑,十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置深度达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以及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包括整体拆迁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此外,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2%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教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
按规定应建而未建或少建防空地下室的单位和个人,其应建或少建部分按每平方米2000元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