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主体质量涉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个环节,关系到公众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近几年,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质监站采取多项举措,确保了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状况总体较为稳定,主体质量行为基本规范。
为确保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他们首先从源头抓起,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工作。在报监审查过程中,严格审查《图审合格证书》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合同备案,规范建设单位报监程序,杜绝监理、检测机构及施工单位违规市场行为。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告知、督办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仅2013年全年共签发提示函11份、警示函17份、告知单9份,使工程质量监督真正成为“阳光监督”。加强对工程开工前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把关,加强施工队伍资质、主要岗位上岗资格等方面的审查,加强了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动态的质量行为监督。
其次,严格施工各阶段质量监督,完善质量监督巡查制度,实施高频次巡查,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竣工前的质量监督过程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实行,对工程关键部位、涉及结构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部位实施重点监控。2013年,全年组织了50多次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由巡查组及时向被查单位反馈意见,要求整改。严把工程竣工监督验收关。加强竣工验收条件审核和验收程序、验收质量主体参验人员的资格,对已竣工工程的监督档案及时审核进行登记,按竣工验收标准,否决了3幢工程的第一次竣工验收结论,并要求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最后,严格执行开工前图纸审查及竣工验收后备案制度。加强对施工图设计质量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管理,对未经审查或未按审查意见修改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同时,运用科技创新手段,积极推广实施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提高监督效率,督促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实时监测施工现场。对现场施工人员管理、材料进场验收、施工工序的操作、施工程序实行了规范化管理,实时检查责任人员是否履行自身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有力保证了住宅工程的质量和质量通病的治理。
摘自《中国建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