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强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局主要领导和分管科室(单位)经常深入工程施工现场,查进度,查不足,查原因,做到在一线掌握情况、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督促进度,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三是抓好在建工程质量管理。修订完善《所属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市政园林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十条禁令》、《诸暨市市政园林施工、监理企业年度考核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施工管理要求,加强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同时完善责任追究,对现场工作人员、分管科室长进行连带责任追究。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