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该市建筑业劳务分包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行为,维护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通知》规定,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严禁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劳务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同时必须在进场前按规定与劳务企业签订《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各自履行职责和义务;劳务企业应加强本企业劳务工人的培训,保证持证上岗,必须有自己的骨干劳务工人;可以利用淮北市劳务大市场的劳务资源不断更新充实本企业劳务队伍。严禁在人民路大转盘等“非法用工管制区”有私招乱雇用工行为,一经查实严厉处罚,第一次黄牌警告、约谈,第二次红牌警告,三个月不准承揽工程,第三次取消其劳务公司资质。
《通知》要求,总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应加强对施工队伍选择的管理,严格把好劳务人员选用关,尽量选择在市场上信誉好、技术好、遵纪守法的劳务人员;应设置专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企业劳务用工合同签订管理、务工人员工资的发放,切实担负起企业主体责任。
淮北市城乡建委将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使用无资质的劳务队伍、允许“包工头”挂靠、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分包款及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又不积极配合查处问题的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主体,依法坚决予以查处。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责令整改,罚款,停止施工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等进行限制,直至吊销其资质证书,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摘自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