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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监理(总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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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试点共有产权住房
发布时间:2014-04-22 08:17:36 【字体:  】【颜色: 绿
近日,深圳市住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蔼贫表示,深圳应在把经适房和安居房原来的地价暗补改为明补、推出保障房新品种、探索保障房部分产权资产证券化等三个方面开展共有产权试点,进一步提升全市住房保障水平。

  记者了解到,包括深圳在内,北京、上海、成都、黄石、淮安等6个城市已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所谓共有产权房,即政府和市民双方共同拥有房屋的产权。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而当市民有购买能力后,可以向政府“赎回”另一部分产权,变“共有产权”为“自有产权”。

  陈蔼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深圳住房保障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今后应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探索。

  首先,将深圳原有的经济适用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由过去的地价暗补改为明补,使其转化为共有产权。实际上这个道理非常简单,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深圳市经济适用房上市收益政府要参与分成,分成比例不低于收益的50%。而之所以政府要参与分成,就是因为当年经济适用房是免地价的;安居型商品房也是同理,安居型商品房定价仅是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一,其价格低于市场部分实际上也是政府让利。深圳可将这两部分明确为政府产权,这样,当个人逐渐将政府产权赎买过来后,这个保障房就变成了全产权的商品房了。

  其次,参照淮安和上海的模式,开辟一个新的保障房品种,即共有产权住房。据悉,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地区获得了推广。2012年1月,上海降低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月收入达5000元的也可以申请;2013年10月末,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开始摇号选房,2013年共筹集约3万套房源。

  此外,深圳明确政府和个人产权,为下一步保障房部分产权的资产证券化提供了一个基础。为什么要开展这方面探索?这是因为,政府拥有地价部分的产权,如果个人长期不赎买,这部分产权仍是政府无法兑现的收益。而如果把这一块通过证券的方式进入流通市场,就可回笼资金,使深圳市住房保障可持续发展。

  陈蔼贫表示,共有产权住房改革给百姓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不仅仅是丰富了保障房品种,让保障房产权更加明晰,更重要的是,使住房保障实现升级换代,即由原来的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目标向人人拥有住房目标迈进,使深圳全市的住房保障水平得到提升。

  不过,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深圳对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如何开展还未有具体工作方案。

摘自 《广东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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