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理工程师注册审报材料的说明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
为了进一步做好监理工程师注册初审工作,为监理企业申报监理工程师注册提供方便,现对各类别申报材料所需要的附件材料及材料装订顺序做如下说明:
一、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及材料装订顺序:
1、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2、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学历证书复印件,4、职称证书复印件,5、身份证复印件,6、劳动合同,7、社会保险清单。
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所需材料及材料装订顺序:
(一)单位变更:1、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3、劳动合同,4、社会保险清单。
(二)单位更名:1、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专业变更:1、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3、相关专业继续教育证明。
(四)其它变更:1、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3、相关证明材料。
三、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所需材料及材料装订顺序
按照文件要求,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需要提供:延续注册申请表、注册证书原件、延续教育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清单;由于延续注册是在本单位进行,只需提供以下文件:1、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2、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3、延续注册继续教育证明。
四、监理工程师遗失补办所需材料及材料装订顺序:
1、注册监理工程师遗失补办申请表,2、遗失声明报纸原件。
五、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所需材料及材料装订顺序:
1、注册监理工程注销申请表,2、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3、解聘证明。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
二OO九年七月六日
关于在注册审查中对继续教育考核的有关说明
近期,一些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的同志经常询问,申请人在申请有关注册专业时,是否要求并如何考核继续教育等问题,经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沟通,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请人初次申请注册,其所学专业支持申请工程类别的,批准其申请;若所学专业不支持申请工程类别,但申请人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或工程业绩的,批准其申请。
二、申请人已注册一个专业,第二专业空缺,在其申请第二专业注册时,按上一条款“申请人初次申请注册”办理。
三、申请人已注册两个专业,拟变更其一(或其二)时,其所学专业支持申请工程类别的,批准其申请;若所学专业不支持申请工程类别,需提供申请人参加相关专业继续教育证明。
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公室
200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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