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监协【2018】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专业监理委员会(分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个人会员业务学习的管理,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 【2017】61号)要求,发挥用人企业的主体作用,做好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将调整为个人会员提供的网上免费业务学习的学时。个人会员于2018年10月31日及以前缴纳个人会员会费的,仍可享受每年免费48学时的业务学习,2018年10月31日之后缴纳个人会员会费和新批准入会的会员,每年享受的免费业务学习调整为32学时。个人会员可根据需要参加业务学习,免费业务学时之外还有学习需求的,由用人企业自行组织完成,并做好登记工作。
网络业务学习技术咨询电话:010-82326699、4008105999、010-68346982.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18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