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会办公室设专人管理会籍,建立会员资料库。 二、本会应经常与会员保持联系,了解会员情况,帮助会员解决问题和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意见,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 三、本会应深入会员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密切双方关系,每年访问不少于四分之一的会员单位。 四、协会在每年的1-3月向会员收取会费,标准如下: 会长/副会长单位: 12000元/年 甲级企业资质单位: 6000元/年 乙级企业资质单位: 4000元/年 丙级企业资质单位: 2000元/年 五、本会通过网站、QQ群及微信群及时报道行业动态,传达政府工作,以及本会工作和活动情况。 六、对本会做出贡献的会员或个人,由秘书处推荐报理事会批准,可视贡献大小可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 七、对违反本会章程和其它规定的会员,由秘书处报请理事会批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停止服务、警告或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 八、会员如果二年以上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九、会员自愿退会应由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退会申请表,经理事会批准退会。会员退会时应清理完经济和其它未尽事务,由本会秘书处收回会员证,在会员库中注销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