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工程监理企业: 2019年6月21日住建部网发布了《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建办受理函〔2019〕15号),现将我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7月14日(10个工作日,6月21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jsb.justonetech.com)提交陈述申请,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南配楼104,邮编100835)。陈述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上报的,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和陈述申请表一份,企业不应随行。如省级主管部门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省级主管部门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省级主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可向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010-58934626 办公厅受理办: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 企业名称 | 申请内容 | 申请事项 | 结论 | 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铁路工程监理甲级 | 延续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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