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9〕7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提高企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服务导则》),现印发给你们。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可参照执行。 各试点企业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总结,全面整合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前期咨询、工程设计、招标采购、造价咨询、工程监理、BIM咨询等业务,积极拓展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提高工程建设工程咨询服务质量,努力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可复制、易推广的试点经验。 《服务导则》各应用单位和个人在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反馈。由于文件页数较多,请各单位自行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gxzjt.gov.cn/)下载。 联系电话:0771-2260298、2260138(传真); 电子邮箱:gxzjtjg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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