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2020〕5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统一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保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我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
附件下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6月3日
(来源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