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协会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协会财务制度,依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协会将对一批挂账账龄三年(含三年)以上无人催收、债权人无法联系等原因形成的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付款、其他应付款)进行核销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协会财务部将按规定进行账务核销,转入营业外收入。账务核销后原则不再办理补退费用及补开会费票据事宜;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财务部联系。
公示时间:2020年07 月27日-2020年08月2日 联系人:孙佳琪 王浩莉 联系电话:010-68346840
附件:应付款项(应付款、其他应付款)明细公示表.xls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
2020年 7月23日
(来源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