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司局函质〔2020〕5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了解各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情况,请对2019年度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填写相关统计表格(见附件,可在www.mohurd.gov.cn网站下载)并加盖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规划与自然资源委)公章,于2020年8月31日前报送我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iliangchu@mohurd.gov.cn。 联 系 人:邱 健 联系电话:010-58933293 58934250(传真) 附件:1.2019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一.doc 2.2019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二.doc 3.2019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三.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20年7月30日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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