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0年第158号
现批准《工业建筑振动控制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90-2020,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4.1、3.4.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多层厂房楼盖抗微振设计规范》(GB50190-93)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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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6月9日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