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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监理(总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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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第三次全区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 检查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3 09:04:59 【字体:  】【颜色: 绿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区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汛期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推动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厅定于2021年9月组织开展2021年第三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检查期间同步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检查、起重机械专项检查,以及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导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区14个设区市,每个设区市抽查1—5个县(市、区)。其中,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主要抽查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在每个设区市本级随机抽查2个工程项目,在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1—2个工程项目,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的县(市、区)最少随机抽查2个工程项目;建筑市场检查主要抽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在每个设区市本级随机抽查4个工程项目,在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2—3个工程项目,重点检查正在进行公开招标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

  

此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抽选受检工程。抽查的重点是公共建筑、住宅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配套建设工程、义务教育保障建设工程,以及2021年6月以来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企业所承接的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

  

⒈ 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出台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建立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等“两个清单”,按时报送工作进展及相关报表情况。

  

⒉ 开展施工、监理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情况。

  

⒊ 加强联动,强化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严格实施事故施工企业全区项目停工整改制度,加强事故企业、事故项目重点监管,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执法和开展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等情况。

  

⒌ 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坚决做好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21〕19号)要求,强化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情况。

  

⒌ 部署开展2021年房建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情况。

  

⒍ .部署做好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投资峰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⒎ 加强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实施施工、监理、检测电子化招标投标,推进远程异地评标,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城管监督执法部门联动,强化“三包一靠”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情况。

  

⒏ 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台账整理情况。

  

⒐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等其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二)对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

  

⒈ 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桂建发〔2020〕9号)以及编制企业手册情况。

  

⒉ 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桂建发〔2020〕10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管的通知》(桂建发〔2020〕17号)情况。

  

⒊ 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状况。

  

⒋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质量行为。

  

⒌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施工安全行为。

  

⒍ 事故企业落实全区在建工程停工整改制度情况。

  

⒎ 建设用天然砂进行氯离子含量检测情况,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提供的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是否有氯离子含量的检测内容。

  

⒏ 建设各方建筑市场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⒐ 在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程信息情况。

  

三、检查程序

  

(一)现场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以及项目参建各方履职情况、建筑市场行为、实体质量、安全防护、起重机械等。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当地监督机构的下列人员应进入施工现场配合开展检查工作: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取样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员和负责项目监督的主要监督人员等。

  

(二)情况反馈。现场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视情况在项目部召开反馈会,或者待设区市检查完成后集中召开反馈会。

  

(三)发出整改建议书。检查组记录被检查单位和项目的相关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检查结束当天即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建议书、招标投标行为存在问题整改建议书,再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企业)发出相应的整改通知书。

  

四、检查组分组安排

  

本次检查共分为6个小组,原则上每个小组由1名组长、1名联络员、2名质量专家、2名安全专家和2名招标投标专家组成。各组具体检查人员以及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当地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工程基本信息、进度信息录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并核对工程进度信息,以便检查组在系统上选取受检工程项目。

  

(二)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前准备1份《在建工程项目情况一览表》(内容包含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参建五方责任主体名称、审图机构名称、检测单位名称、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工日期、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形象进度、资金来源、监督员、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和工程信息录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等)及《公开招标项目一览表》。

  

(三)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填写《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表》(详见附件),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一名检查联络人,并于9月17日前将名单报送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五)检查组到各地开展工作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六、检查结果处理

  

(一)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检查组将依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厅本级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处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桂建管〔2016〕17号),向受检地区下发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或整改建议书、招标投标行为存在问题整改建议书。受检地区在收到执法建议书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向受检单位下发执法通知书。

  

(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要求进行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以及现场未按方案实施的情况,请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立即进行调查笔录(1式2份),并最迟在设区市全部检查结束前提交1份给检查组,其中涉及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我厅实施,其他行政处罚由当地实施。

  

(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建筑市场或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城市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违法事实情形,依法进行处理。

  

(四)检查组下发执法建议书的项目整改完成后的复核及批复工作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请各设区市于10月15日前将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资料、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相关行政处罚落实情况报送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将建筑市场问题整改资料、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相关行政处罚落实情况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我厅将视各设区市报送的整改报告情况和各组整改资料审查情况,对各地是否严格复核审查工程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暗访。

  

(五)对于我厅“回头看”暗访或整改资料审查时发现未严格复核审查项目整改落实情况的地区,我厅将其记入2021年度设区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并进行绩效扣分;检查时现场存在问题较多,被检查组现场下发停工整改建议书,或在限期内未按整改建议书要求落实整改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以及明显不到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个人,予以全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在我厅门户http://zjt.gxzf.gov.cn/)“广西检查信息公开专题”栏目予以网上曝光。

  

联系人:罗熊星;联系电话:0771-5855409;电子邮箱:gxzljd@126.com。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13日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表

  市县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签发人:

                                                        

序号

工作内容

检查情况

备注

一、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第三季度)

1

制定本地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情况。

未出台

已出台


2

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等两个清单情况。

未建立

已建立,但覆盖面较窄

已建立,覆盖面较广

覆盖面指对照《广西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是否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既有建筑安全、城市地下空间和基础设施安全、燃气使用安全、农村房屋安全。

3

按时报送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情况。

未按时报送

已按时报送

根据要求,应每月28日前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施工、监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

施工、监理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情况。

2021年上半年,系统记录的本辖区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共有 个,涉及 个施工企业和 个监理企业,已评价其中 个施工项目,涉及 个施工企业,施工评价完成率为 %;已评价其中 个监理项目,涉及 个监理企业,监理评价完成率为 %


三、加强联动强化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情况

1

采取强制措施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20216月以来,已采取停水、停电强制措施 次,涉及 项目。


2

督促事故企业停工整改及上报整改相关材料情况。

20216月以来,辖区有 个在建工程由在全区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企业承建,否将上述所有工程项目停工整改及复工检查情况材料电子版报送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电子邮箱gxzljd@126.com


3

加强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20216月以来,已移交案件线索 起,其中未办理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 起,三包一靠市场违法行为 起,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起。

已实施行政处罚 起,其中未办理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 起,三包一靠市场违法行为 起,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起,共处罚款 万元,其他处罚类型及数量为 

行政处罚权未移交城市监督管理部门的地区不用填写移交案件线索内容。

4

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执法情况。

1.本季度共检查 个在建工程,其中, 个工程存在危大工程,共下发 份停工整改通知书,下发 份隐患整改通知书。

2.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本季度对涉及危大工程的违规行为,共实施行政处罚 起,罚款 万元。


5

开展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情况。

£否开展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本季度共开展 次,检查 个工程的 台塔吊; 台施工电梯; 台物料提升机; 台其他起重机械。


四、推进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1

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建立情况。

已部署工作,形成排查台账;

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每月按时报送并整理归档;

71日前按要求报送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并整理归档;

有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项目清单、问题整改台账;

有建立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制度机制。


五、其他有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辖区共有 个在建工程,已在系统内录入 个在建工程的信息,其中, 个工程已录入施工许可证号。


2

部署开展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未部署

已部署


3

部署开展建筑工地防汛救灾工作情况。

未部署

已部署


4

部署开展2021年房建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情况。

未部署

已部署


六、抽检项目反映情况

1

抽检项目名称:

否真正落实事故施工企业全区停工整改制度。


71日以来否到项目开展检查。


否对项目开展过现场质量安全评价。


否真正落实对严管工程进行信息公开、每月定期巡查、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实施重大危险源销案制度、限制评奖评优资格等严管措施。


否对项目进行过安全生产动态扣分。


2

抽检项目名称:

否真正落实事故施工企业全区停工整改制度。


71日以来否到项目开展检查。


否对项目开展过现场质量安全评价。


否真正落实对严管工程进行信息公开、每月定期巡查、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实施重大危险源销案制度、限制评奖评优资格等严管措施。


否对项目进行过安全生产动态扣分。


  

 

 

注:本表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填写,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市级单位填写时,不包含所辖县(市、区)的数据;联络员负责检查核实。

(来源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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