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请按这里
信息检索
站内搜索
所属栏目


 
广西建设监理(总第32期)
详细信息
关于协会收费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03 14:12:46 【字体:  】【颜色: 绿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广西建设监理协会成立200410,登记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建设监理协会根据章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维护监理市场秩序,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监理企业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发展,沟通政府与会员之间的联系,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要求和意见,为建设单位和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服务,为会员服务,引导会员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现将协会因发展和开展业务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会费、培训费、咨询服务费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监理及相关服务的方针、政策;组织研究和探讨建设监理的理论、方针、政策及工作方法;(二)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编制建设监理及相关服务的有关法规、制度、准则等,大力推动监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三)宣传贯彻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标准。推动科技进步;(四)组织交流推广建设监理的先进经验,协助政府主管部门,举办有关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建设监理培训班,研讨班以及建设监理业务专题讲座;(五)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和业内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六)开展提高会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活动。组织编写、制作、发放建设监理及相关服务的书刊、音像资料;组织会员进行企业管理、工程项目咨询和工程技术经验交流活动;完善广西建设监理协会网站“广西建设监理在线”,发布市场信息,为会员提供交流平台,为会员提供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七)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组织评选和表彰在建设监理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八)协助会员做好ISO9001质量体系贯标认证工作;(九)承办政府交办的事项,承担会员单位和其它协会要求协办的工作;(十)建立发展与同行业社团组织的联系,开展监理业务有关的交流合作活动。协助会员开拓国内外监理业务,组织会员赴国外考察监理及相关服务业务。

会费、服务费

一、会费会长、副会长单位12000元/年;综合及甲级监理资质企业6000元;乙级监理资质企业4000元/年;丙级及事务所资质企业2000元/年。
二、培训费: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800元/人;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480元/人;安全生产继续教育业务网络培训180元/人;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继续教育网络培训672元/人。三、咨询费按委托课题项目的内容难易程度协商收取

一、会费:经协会四届次会员代表暨四届三次理事会审议并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二、培训费经双方协商自主确定三、咨询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收取


 


广西建设监理协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邮政编码:530028 协会QQ号:947019651
电 话:0771-5599302 传 真:0771-5599302 电 邮:gxjsjlxh@163.com 桂ICP备07004686号桂公网安备 45010702001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