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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监理(总第32期)
详细信息
必须进行招标工程
发布时间:2007-03-11 10:30:18 【字体:  】【颜色: 绿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四、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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