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监理(总第7期)》
Guangxi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ssociation

期号:2007年第3期

主管: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主办: 广西建设监理协会

主编: 张经纬

编辑: 罗 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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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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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监理(总第7期)

哈尔滨出台安全举报新举措,举报建设工程隐患者最高可奖3000元

    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哈尔滨市建设安全监察站将实行安全举报奖惩新举措,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市建设工程中存在的生产安全重大隐患,均有权举报,举报属实的将获奖励。举报重特大安全隐患的,一经查实将可获得3000元现金奖励。

  为了消除建设工程各类生产安全隐患,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哈尔滨市近日出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举报和奖励管理办法》,并在建设安全监察站设立了举报中心。举报范围包括:发生重伤、死亡事故,事故单位或有关人员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等9项内容。一般安全隐患举报,奖励500元;较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1000元;重特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3000元。

  在隐患调查核实后,举报奖金由被举报单位一次性现金支付。同一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有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举报的,要对第一举报单位或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部门对受理的报告或举报事项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则应立即对隐患予以整改消除,并将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举报中心备案。调查处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报告人或举报人。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身份的,应予以尊重,并给予保密。被举报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报请纪检、监察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转载《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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