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察行动
为贯彻落实今年7月9日、7月18日全区建筑业安全生产会议的精神,广西建设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分四个督察小组于7月25日至8月5日,对全区14个市及其部分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察,我协会工作人员作为督察组成员也参加了此次安全生产督察工作。督察组对6月中旬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受检的55个工程进行了复查,还重新随机抽查19个在建项目,检查建筑面积2162010平方米,工程造价131856.3万元。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十分重视,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力度比较大,工作基本到位;大部分参建的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比较规范,工程实体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稳中有升,现场安全防护水平有所提高。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参建各方存在不少问题,具体如下:
一、建设单位
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变更设计,给工程留下质量隐患。
二、监理单位
1、总监到位率低,仍然存在无证上岗现象。在县级的施工现场,总监不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情况比较普遍,部分工地存在现场监理工程师越权行使总监权力。
2、未认真履行监理的“三控制”职责,对施工现场控制力低。“三控制”职责为监理单位的基本职责,部分监理单位仅控制质量,不控制进度和投资,监管力度不足,至使既定制度无法落实。现场发现问题能力低,即使发现问题并发出整改通知也未能督促整改,不追溯问题的根源。
3、部分监理单位现场资料管理混乱。资料缺失严重,无监理规划(或监理细则)和旁站方案,无旁站记录、无监理例会记录和监理月报,有的监理人员甚至不记监理日记,各种审批报告审批后不留底,未形成一套独立的监理资料。
4、部分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监理细则中无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月报中未将安全部分单列汇报,发出监理通知后不追溯,对安全的问题避重就轻、具体落实情况差。
三、施工单位
1、临边防护不严,防护栏未按要求搭设,无踢脚板。不少工程的楼梯梯段临边、未砌筑外墙的楼层边与外脚手架之间的空隙、电梯井口等未做防护。
2、部分悬挑式外脚手架计算不合理,外挑架高度参数选择错误,施工作业面未按要求满铺脚手板。
3、部分工程的卸料平台搭设在脚手架上,物料提升机运输通道和上料口普遍存在无防护门、无安全停靠装置的隐患。
4、部分施工单位项目部对施工安全制度的落实不到位,安全员配备不足,一些安全员三证不全,现场制定的安全专项方案针对性不强,流于形式。
建设工程是百年大计,质量安全维系着人民的生命安全,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全区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应本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区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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