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监理(总第6期)》
Guangxi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ssociation

期号:2007年第2期

主管: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主办: 广西建设监理协会

主编: 张经纬

编辑: 罗 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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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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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监理(总第6期)

行 业 简 讯 两 则

安徽采取措施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监理

为加强建筑节能管理,规范民用建筑工程节能监理工作,安徽省建设厅日前制定出台了《安徽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监理工作导则(试行)》,并已在全省施行。《导则》将节能监理工作分为施工准备、施工和竣工验收等三个阶段,明确了节能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其中规定,监理人员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导则》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建筑节能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反建筑节能有关规定的行为,可向工程所在地县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县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

(摘自《中国建设报》)

  青岛试点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青岛市日前举办全市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研讨会,决定于今年上半年试点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据介绍,工程质量保险是国际通行的建筑工程风险管理方式。如果投保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保险期和保险范围内将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作为责任保险的一种,投保人主要是建筑企业、开发商。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件,保险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向受害第三方进行赔偿。因此,工程质量保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

    青岛是建设部等部门于20069月确定的首批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城市之一,已开展了相关的调研和准备工作。据了解,建设部与保监会将根据各试点城市取得的经验,共同研究推出强制性的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将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保险机制引入工程建设领域,逐步取代我国建筑业现行的质量保证金制度。

(摘自《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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