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监理(总第18期)》
Guangxi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ssociation

期号:2010年第2期

主管: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主办: 广西建设监理协会

主编: 罗 馨

编辑: 黄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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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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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监理(总第18期)
认清形势 坚定信心 扎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
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要求,认真总结2009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2010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推动工作,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刚才,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同志介绍了他们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经验,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方面的意见。
  一、2009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取得了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大成就,经济形势稳定好转。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据统计,2009年全国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减少88起、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21人,分别下降11.27%和12.51%,与前几年下降的幅度相比,这个下降幅度是比较大的;其中,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9起、死亡人数同比减少90人,分别下降45.24%和48.13%,这个下降幅度也很大;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在建设规模逐年扩大,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连续多年下降的情况下,去年全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两个指标均低于控制数10%以上,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不懈努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住房城乡建设部向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9年,全国有16个地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按事故起数下降量大小顺序排列,依次是辽宁(下降24起、减少30人)、浙江(下降22起、减少35人)、江苏(下降19起、减少26人)、河南(下降12起、减少13人)、上海(下降12起、减少11人)、云南(下降9起、减少15人)、北京(下降9起、减少8人)、重庆(下降7起、减少7人)、内蒙古(下降5起、减少6人)、贵州(下降4起、减少5人)、安徽(下降4起、减少4人)、湖北(下降2起、减少6人)、山东(下降2起、减少4人)、新疆(下降2起、减少2人)、陕西(下降1起、减少5人)、天津(下降1起、减少4人);全国有17个地区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生产安全事故(2008年只有10个地区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分别是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广西、海南、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新疆。但成绩只能说明过去,不能代表明天,更不能代表后天。安全生产是永恒的话题,今天不出事故不等于明天不出事故,明天不出事故不等于后天不出事故。因此,希望上述地区再接再厉、不断巩固提高,更进一步做好工作;也希望其他地区,能够积极学习借鉴,改进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推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回顾2009年,建筑安全生产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我部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及时下发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实施意见,并认真做好对各地区的监督检查工作。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共开展安全执法行动21805起,涉及企业182569家、在建工程74845个;共排查治理隐患1095587项,其中一般隐患1077975项、重大隐患17612项;共组织宣传教育活动22432次,参与人数3463944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如江苏省积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不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瞒报迟报漏报安全事故、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无证人员擅自上岗等行为,累计达2285起;江西省通过开发应用“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了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加强建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我部制定印发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组织编制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统一规范》。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技能素质。组织编写了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材,为地方培训师资人员680多人,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资格考核。为发挥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组织专家编写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三是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探索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途径。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和工程项目实际,从创新管理思路和监管手段入手,进行了“加强在建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等研究。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也从工作实际出发,注重加强建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如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牢固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素质决定行为、规范决定安全”理念,始终重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2009年共培训三类人员2254人、专职安全员2895人、特殊作业人员2860人,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达31万人次;中建一局制定了安全三项硬措施,即在工程项目实施责任死亡事故项目经理无条件撤换、责任死亡事故责任工长无条件辞退、责任安全事故个人经济责任连带等制度,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有利于强化安全生产过程管理,是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自2005年以来,全国已累计创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24000多个。2009年11月,在宁波召开了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总结了几年来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交流学习了一些地区好的经验与做法,并与全国总工会联合表彰了一批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示范工地,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各地区多年来积极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如陕西省从1997年起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十三年共创省级文明工地2122个,改变了施工现场“脏、乱、差”状况,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全省的建筑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黑龙江省先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标准》、《创建标准化工地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并建立了工作月报制度,不断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各项管理措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既促进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水平的提高,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四)加大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力度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2009年,在统计分析基础上,我部印发了《关于2008年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处罚情况的通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事故处理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有关情况,积极做好事故调查,加强事故结案和报送,依法依规做好事故处罚工作,完善事故分析和通报制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了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如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发了《北京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若干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事故处理工作,与安全生产部门在事故调查的同时根据已确认的事实,及时进行相应处罚,而不是待安全生产部门事故调查结束后再处罚,做到事故的快速高效处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全年依法暂扣了25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向外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函通报事故企业16次,同时对有关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等安全事故责任人员进行了严厉处罚,起到了惩戒警示作用。

  二、正确认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意识上的稍微松懈,工作中的稍微疏忽,都会引起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波动,甚至反弹。当前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一是事故总量仍然比较大,较大事故还时有发生。据统计,全国有7个地区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按事故起数上升量大小顺序排列,依次是山西(上升7起、增加19人)、吉林(上升5起、增加9人)、江西(上升4起、增加5人)、甘肃(上升4起、增加2人)、海南(上升3起、增加2人)、广东(上升2起、增加10人)、黑龙江(上升1起、增加1人);全国有13个地区发生了较大事故,按事故多少顺序排列,依次是山西(4起)、广东(4起)、江苏(3起)、浙江(2起)、安徽(2起)、湖南(1起)、青海(1起)、山东(1起)、河北(1起)、上海(1起)、吉林(1起)、河南(1起)、重庆(1起)。其中湖南株洲“5.17”事故、青海西宁“3.19”事故、浙江台州“9.9”事故、广东深圳“12.28”事故等四起事故,分别造成9人、8人、7人、6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也产生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

  在这里,还要对2009年连续发生3起以上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通报:浙江实事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4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上海名华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各发生3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分别造成3人死亡。

  二是建筑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当前的建筑市场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从建筑市场运行的角度看,有市场交易、市场秩序不公平、不公正、不规范的问题,有围标、串标等招投标领域的问题,有违法违规、不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从建筑企业经营的角度看,由于市场过度竞争,或者业主的明示、暗示,企业竞相压价、降低标准等问题突出,有的企业由于利润空间小,偷工减料,安全生产的投入比较少。这些违法违规行为,都为建筑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因此,必须整顿规范建筑市场。

  三是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还不牢固。政府部门安全监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地区对建筑安全监管的重视性不够,没有正确处理安全、效益、发展之间的关系,不重视甚至忽视安全生产;一些地区建筑安全监管的专业性不够,没有认真了解、研究、掌握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些地区建筑安全监管的实效性不够,只重视事前的行政审批,而忽视事后的动态监管。部分建设单位不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忽视安全生产管理,不及时拨付安全生产费用,任意压缩工程造价和合理工期。2009年2月23日,河南省荥阳市广武镇“清华·忆江南”二期5区地下车库工程,发生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该工程建设单位郑州清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办理任何相关建设手续,为压缩造价和工期,擅自进行工程发包。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施工组织;部分监理单位不能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现场事故隐患不能及时进行处理。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整体素质仍然不高,有的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较差,安全生产知识欠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四是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不到位。虽然各地都在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上下了不少功夫,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违法违规必究、执法执规必严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每年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有几百起,但究竟有多少责任单位和人员受到了处罚?根据我们对2008年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处罚情况的统计,仍有62起事故没有结案,只有13个地区结案率达到100%;处罚的力度也远远不够,在745起事故中,只有5家企业被降低资质,252名资格人员被停止执业,经济处罚方式偏多,处罚的震慑警示作用还不够。对流了血、死了人的安全生产事故,若处罚太轻,就起不到“吸取血的教训”的警示作用。

  2010年还不到一个月,已经发生了4起较大事故,比去年同期多了3起。这些事故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造成了十分不好的社会影响。

  2010年1月3日,云南昆明新机场配套引桥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浇筑桥梁混凝土时,模板支撑体系发生坍塌,造成施工作业人员7人死亡、8人重伤。该工程建设单位为云南新机场建设集团,施工单位为云南建工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云南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吉林松原市宁江区诚信劳务有限公司。事故暴露出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力等问题。

  2010年1月9日,江苏扬州邗江区彩弘苑7#楼工程施工现场,卸料平台发生坍塌,造成施工作业人员3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扬州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南通华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苏润扬监理公司。经初步调查分析,事故是由于操作不当,利用卸料平台自11层向14层转运支撑模板的钢管时,堆积钢管超载,发生平台倾覆坍塌所致。

  2010年1月12日,安徽芜湖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园配送中心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浇筑混凝土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现场作业人员8人死亡,3人受伤。该工程建设单位为芜湖华强文化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芜湖恒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芜湖市芜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经初步调查分析,这是一起因施工单位为抢工期违规操作、冒险作业造成的责任事故。该工程建筑面积只有5580.06平方米,造价只有853.65万元,却造成了这么巨大的损失,令人痛心,教训十分深刻。

  2010年1月24日,河北石家庄市北城国际B-10号楼工地一塔吊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倾覆,造成维修塔吊的3名作业人员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是石家庄盈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河北冀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虽然今天是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但还要通报近期两起市政桥梁工程的质量问题。一是因为质量安全本来不分家;二是这两起桥梁工程质量事件影响很坏。

  2009年12月8日,江苏南京市汉中门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主要问题是南侧主桥人行道39根栏杆、北侧主桥人行道5根栏杆和北侧引桥11根栏杆立柱根部开裂,施工单位擅自采用建筑胶对裂缝进行处理。该工程建设单位是南京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是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南京第一建设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据说,该工程事前还得了设计二等奖,虽然后来撤销了,真是啼笑皆非。

  2009年12月28日,上海市苏州河河南路桥改建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主要问题是外挂GRC饰板有明显变形裂缝,饰板外挂构件背面与结构空隙违规使用编织袋等杂物填充作为空腔内膜。该工程建设单位是上海市黄浦江大桥建设有限公司,总体设计单位是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是上海市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桥梁结构施工单位是上海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设计和施工单位是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上问题暴露出一些地区和企业对建筑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重视还远不够,质量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淡薄,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质量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没有真正担负起相应责任。对此,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反思工作的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建筑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工作真正抓实抓好。

  三、2010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今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2010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按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有力支持。2010年建筑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是: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下降,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抓好“三个突出”,做到“三个加强”,即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协作联动。一是要根据建筑行业特点,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层级督查,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督查形势严峻和事故多发的地区;三是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四是加大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切实遏制和防范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积极推进建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建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长期稳定好转,必须高度重视。一是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研究起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统一规范》等技术标准的制定颁发。二是要切实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对建筑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监管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对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进一步加强在建地铁工程监理人员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筑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素质对于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至关重要。要稳定并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切实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完善,以适应我国投资规模持续扩大、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四是要加大建筑安全生产费用的保障力度,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充分运用高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去年7月召开的全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上,我说过,江苏、浙江、广东是经济大省、科技大省、建筑大省,但也是事故大省,你们有能力、有基础,也应当加强建筑安全科技研究,加大建筑安全投入,把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好一些。

  (三)构建市场现场联动的安全监管机制

  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要从实际出发,大胆进行改革创新。建筑市场监管和施工现场监管都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要积极探索构建市场现场联动的安全监管机制,树立协同治理的理念。一是要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理,从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等多个管理节点上加以把关,将安全生产作为建筑企业的一项重要指标,确保只有真正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才能进入市场,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坚决不允许进入建筑市场。二是要加大市场清出力度,做到市场准入管理与市场清出管理并重,加强资质资格审批的后续管理,做到资质资格审批管理与后续管理并重,要对企业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对企业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执业人员要依法依规坚决查处,或者降低资质资格,或者吊销资质资格,或者清理出建筑市场。三是要研究完善动态监管,研究建立企业资质审批及审批后企业运行情况、个人执业资格审批及审批后情况、工程项目管理情况的动态数据库,将企业或个人的安全生产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录入数据库,引导建设单位在招投标、承发包中选用遵纪守法、重视质量安全的企业,不用那些有违法违规行为、老出安全事故的企业。通过信息公开、舆论监督,建立公平、公正、合法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构建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

  虽然各地对安全生产事故都作了一些查处,但还存在着处理不够规范、处理周期过长及与其他部门沟通不够等问题。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事故处理工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分析研究事故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加强各项措施,切实做到所有事故都要依法查处。二是要积极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或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做好与其它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三是要加大事故处罚力度,要真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依法加大对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

  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要学习借鉴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实行的与安全生产部门事故调查同步进行处罚的方式,以及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执行的事故相关人员无条件撤换、辞退、经济责任连带的制度,认真研究做好事故处理工作。我部将从2010年起建立“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统计通报制度”,对事故处理工作做得好的地区予以表扬,对事故处理不及时、工作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对较大以上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情况,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希望各地对发生的每一起建筑生产安全事故都要进行认真处理、对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都要进行依法严厉处罚,每一起事故都要有明确的交待,尤其是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事故。2008年杭州“11.15”地铁事故,已经过去一年多时间,到现在仍然没有明确的查处结果。这个问题一定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另外,近日在调研中了解到,一些地区和企业在控制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时,有些目标似乎偏低,如“年度责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百亿元产值2人以内”。2008年全国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为1.56,2009年为1.14左右。各地区和企业一定要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制定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别是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和企业,要尽可能低于全国平均数。

  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是一个整体。因此,我还要简单讲一下工程质量监管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工程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全社会对工程质量的关注度和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工程质量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挑战,绝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必须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程质量稳步提升。一是要切实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持续开展各类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严肃查处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同时强化不良记录管理和信用惩戒,充分发挥市场对工程质量行为的约束作用。二是要建立健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各方主体质量责任的追究,特别是要加大对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追究,和对有关领导责任的追究,严格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同时要规范和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管机构和人员的问责制。三是要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央统一要求,继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不认真履行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质量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四是要加强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管理。集中力量加强住宅特别是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质量通病治理,全面推行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尤其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规模扩大,任务很重,千万不能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着力完善风险评估制度,加强设计和施工方案论证,确保质量安全。

  最后,我还要强调一下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重大节假日是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时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担负起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督促指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建设的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要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预防和控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春节、确保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同志们,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牢记责任、不辱使命,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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