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建立绿色建筑标准体系
今年5月26日,我区住建厅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在南宁联合举办了2010年广西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培训班,启动了广西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这样的培训,在我区尚属首次。
据了解,2009年,我国政府发布了《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定》,提出要立足国情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要建设低碳型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创造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发展模式向高能效、低能耗、低排放模式转型,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不竭动力。而我区的人均耕地不到1.35亩,我区的能源自给率仅为1/4,石油和天然气几乎100%依赖区外,广西相对比较丰富的水电资源已基本开发殆尽。广西的建筑能耗已经从2000年的约290万吨标准煤快速增长到2009年的超过1300万吨标准煤。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区的资源、能源和环境问题已成为广西城镇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发展绿色建筑,是建设节约型广西和节约型城镇,应对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问题的重要举措。
绿色建筑是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简称“四节一环保”)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推广绿色建筑实施意见》,我区推行绿色建筑具体目标是:到2011年底,全区各市县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率要达100%,建筑节能工作逐步向乡村推进;以既有政府办公建筑的改造为试点,带动大型商业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2010年编制发布绿色建筑相关配套的地方标准,初步建立广西绿色建筑的标准体系,争取从2011年开始强制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3年,城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增长幅度要在2008年基础上力争减少15%;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节水率在2008年基础上提高10%以上;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达40%以上。到2020年,完成绝大部分既有政府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城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增长幅度要在2013年目标基础上再减少10%;争取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节水率比2013年再提高10%;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达70%以上。
2008年,我区成立了绿色建筑推广领导小组,2009年2月开始实施《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45/T567-2009)。2009年11月,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级标识工作。今年将加快广西绿色建筑各种标准的制订工作,争取到2010年底,初步建立广西绿色建筑的标准体系。计划到2011年,全区建设50个左右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总面积约100万平方米。这标志着我区绿色建筑工作已经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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