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监理(总第23期)》
Guangxi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ssociation

期号:2011年第3期

主管: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主办: 广西建设监理协会

主编: 罗 馨

编辑: 黄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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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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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监理(总第23期)
四川深入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今年,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按照中央、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将工作要点下发到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要求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努力取得工程治理工作新成就。

  在专项治理中,该省今年将继续深化重点环节治理,着重抓好以下4项工作:

  一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管理,着力治理违反建设程序等问题。落实建设单位责任,明确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而擅自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施工许可法定条件,凡是未办理立项审批(核准)、土地及规划手续,未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不满足建筑节能规范和要求,以及不具备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的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严格项目的资金审查,凡是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二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着力治理围标、串标等问题。提高招标信息发布的透明度,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保证潜在投标人公平、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严格招标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应采用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范本。依法纠正招标文件编制中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特别是在招标公告中违规提高企业资质等级或附加专业资质条件,制定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或要求提供与履行合同无关的资料,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同时加强招标代理行为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市场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与建设单位和招标人合谋招标的行为。严厉打击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挂靠、借牌行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动态监管,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要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着力治理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要加大对建设单位发包行为的监管。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发包工程时应当以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将其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严厉查处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肢解发包行为。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责任。要督促总承包企业认真落实施工现场的管理责任,施工现场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并对工地现场管理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负全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要建立健全合同备案和履约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勘察、设计、监理合同的管理,动态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对合同备案特别是重大变更备案的管理,防范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四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着力治理质量低劣等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效能。认真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以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效能为目标,以推行监督检查和差别化监管、强化市场与现场监管联动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监管方式方法,促进监管效能不断提高。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对队伍选择、材料选用、工程施工、建设监理等环节严格把关。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质量责任,严禁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压缩合理安全生产费用,或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督促施工企业建立严格有效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杜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督促监理单位依法履行监理职责,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合同以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实施监理,并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人员到位,确保监理工作质量。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要认真落实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按各自职责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如果发现质量问题,无论其在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此外,四川省将着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继续抓好关键环节相关制度和配套文件的制定和完善,要加强调研,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治本之策。在项目决策、规划管理、工程招投标、市场监管和项目实施等重点环节建立出台一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台《四川省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办法》、《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二是强化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市场大检查,严肃查处不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转包、违法分包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以及出租出借资质资格、不履行执业责任等行为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及时依法撤销、吊销或降低其资质资格,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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