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监理员办理变更、年审有关事项的说明
针对近期部分监理企业咨询关于办理监理员变更、年审等相关事项的程序问题,我协会本着为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的宗旨,同时也为了方便我区各会员单位和各监理企业顺利办理监理员变更、年审等相关事项的申报手续,我协会汇总整理了监理员办理变更、年审的相关办事指南,现将申报材料的程序整理如下,如申报材料中有提及下载表格事项,详细具体表格可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http://www.gxcic.net/gxzczx/default.asp)网站首页的“资料下载”栏目或广西建设监理协会( www.gxjsjlxh.com)的“办事指南”栏目进行下载。请申请人员注意,填写表格后,应由各培训机构或申报单位统一汇总签署单位意见(盖章)并到所在县、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盖章),由专人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岗培办办理。
一、监理员证书变更(含企业名称变更、姓名变更、原证内页用完、证书遗失等情况)需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广西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审批表》一份;
(2)、《广西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申请表(变更)》一份;
(3)、《广西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变更登记表》一份(附电子文档);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广西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关键岗位证书申请表(遗失补办)》、原证书复印件一份及载有遗失声明的地市级(含)以上报纸一份(此项为遗失证书用)。
以上原件核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原证书交回区住建厅岗培办。
注:申请人在办理因企业名称而变更证书后一年内再次提出类似申请的,不予审批。
二、证书年审提需供如下申报材料:
(1)、《广西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审批表》一份;
(2)、《广西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年审登记表》一份(附电子文档);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原件核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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