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11年第一、二季度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概述
近年来,我区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总体稳定,对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仍存在建设工程不够规范、企业诚信不足、未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问题。现就我区2011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概述如下:
一、 总体情况
2011年3月至6月,自治区住建厅检查组共抽查了全区87个项目,其中住宅工程70个,公共建筑17个,总建筑面积197.36万m2,共涉及85个施工企业和65家监理企业。共对施工单位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23份,隐患整改建议书40份;对监理单位发出整改建议书45份,其中责令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施工企业8家,占抽检施工企业总数的9.4%;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监理企业4家,占抽检监理企业总数的6.2%;通报批评的施工企业16家,占抽检施工企业总数的18.8%;通报批评的监理企业5家,占抽检监理企业总数的7.7%。
二、监理企业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缺少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验收资料中,由监理员代替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证而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及时签字确认、盖章现象仍然存在。
2、监理单位未履行企业定期检查制度和项目部例检制度,对项目监理机构管理不规范。
3、部分监理机构的现场检测设备较少,抽检工作在记录资料上基本没有反应出来,有的基本没有抽检记录。 4、部分项目,虽有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旁站监理方案,但没有针对工程的重点、难点及相应的监理措施等内容,大多数采用通用版本,无针对性,不具备可操作性。
5、部分总监未认证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
6、少数监理单位在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技术规范不齐全。 7、材料报验和工序验收把关不严。少数项目未执行材料报验制度,不能提供材料报验单;许多工地的材料报验数量与现场实际不符;多数项目无设备进场报验单。
三、形势综述
为认真总结我区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中监理企业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我区目前监理行业现状,我协会对区内各监理企业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监理单位严格监管,施工质量整体可控。监理单位要全面落实了监理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对隐蔽工程的现场检查、施工工序检查、施工材料抽查,防范质量通病,确保质量优良。
2、监理企业要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或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各监理企业应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合理配置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加强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和监理人员的考核和检查,以保证人员到位,职责明确,专业配套。
4、各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监理程序,严格工序报验,加强过程控制,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须进一步加强试验检测力度,独立完成抽检试验工作,抽检试验频率须达到规范和合同要求。
2011年下半年,为切实加强我区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确保我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质质函【2011】68号)、区住建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建筑企业资质抽查和网上报送信息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1】62号)要求,我协会将配合区住建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工程质量全面检查活动,希望各监理在做好迎检准备的同时吸取上半年住建厅在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对照自己所监理的工程,在今后监督过程中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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