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监理(总第24期)》
Guangxi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ssociation

期号:2011年第4期

主管: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主办: 广西建设监理协会

主编: 罗 馨

编辑: 黄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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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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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监理(总第24期)
    日前,河北省对建筑工程虚假招标、投标如何认定进行了规范和细化。预先约定投标人中标的等6种情形被认定为虚假招标,协商约定投标报价等10种情形被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私下接触投标人等5种情形被认定为串通评标,另外还有4种情形被认定为弄虚作假行为。

  招标人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且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属招标人虚假招标或者与投标人串通招标投标行为:预先约定投标人中标的;与特定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中标后再给予招标人或者投标人额外补偿的;投标截止后,允许特定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或者更改投标文件内容的;明示或者暗示评标委员会成员倾向性评审的;以胁迫、劝退、补偿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使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已经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或者已经采购材料设备,而后组织招标的。

  投标人有下列10种情形之一的,属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协商约定投标报价的;采取联合行动或者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的;约定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的;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持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投标的;不同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或者投标资料混装的;不同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或者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雷同的,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有相同人员的;资格审查申请书或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的,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的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接受他人指使或者为谋取利益,有下列5种情形之一的,属串通评标行为:私下接触投标人的;应当废标而不废标的;对特定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提出符合评审条件意见的;对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提出不公正评审意见的;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此外,投标人在投标中使用他人名义投标的,提供虚假业绩、财务状况、信用证明等材料的,使用其他单位人员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使用虚假营业执照、资质资格证书等行政许可证件的,这4种情形都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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