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工程监理企业:
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建设工程统计报表的通知》(桂建管【20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各工程监理企业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填报要求,上报程序和报表格式认真填报,并对所填报的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要求各监理企业于2011年2月底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并把书面材料报送至当地市建委建管科审核汇总后以便我协会统一上报区住建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1]58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各工程监理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1年我区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工作,按时报送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并对所报送统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二、各工程监理企业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网( www.mohurd.gov.cn)上完成填报2011年度《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的有关统计数据,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形成书面报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以A4幅纸装订成册,包括打印生成的统计报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变更栏有内容必须复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缴税证明复印件,书面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于2012年2月28日以报送到所在地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三、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要对各企业上报的监理统计报表进行汇总和认真审核,于2012年3月10日前形成汇总表及报送情况说明,连同企业上报的书面材料一起报送到广西建设监理协会初审,最后经我厅审核后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四、我厅委托广西建设监理协会具体负责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工作。
广西建设监理协会联系人:罗馨 黄华宇
联系电话:0771-5599310
地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010号
邮编:530028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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