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巩固“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履行好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职责,有效防范工程建设中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营造和谐环境,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作出应有的贡献。
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和台风汛期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切实抓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值班执勤和工地门卫管理,在建工地务必保证值班人员在位。要加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防止群体食物中毒和重大疫情产生。督促项目部严格食品采购、制作、供应等环节的卫生控制,保证饮食安全,严禁出售变质的剩饭剩菜,防止食物中毒。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针对施工现场人员多、卫生设施相对简陋的特点,采取必要的措施,改善卫生条件,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卫生标准,防止重大疫情发生。
通知还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大施工现场抽查抽测频率,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不安全因素,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提升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水平。
——摘自《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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