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监理(总第13期)》
Guangxi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ssociation

期号:2009年第1期

主管: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主办: 广西建设监理协会

主编: 罗 馨

编辑: 黄华宇

电话: (0771)5599310

传真: (0771)5599302

电子信箱: gsjsjlxh@yahoo.com.cn

网址: http://www.gxjsjlxh.com

地址: 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0层2010、2013号房

邮编: 530021

出版日期:2009年3月

(内部资料 免费交流)
欢迎广大读者、会员企业和技术人员为本刊提供信息,撰写稿件,请直接投入我会电子信箱。谢谢合作!

电子版书刊

广西建设监理(总第13期)
 

 让千万寒士喜圆安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纪实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是诗圣杜甫心念苍生、兼济天下情怀的真实写照,也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力求达到的目标。自19884月在南宁市武鸣县试点开始,广西用了20多年的时间,积极探索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广西区情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通过探索新的住房供应渠道,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拓宽房地产融资渠道,大力发展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培育房地产市场,广西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住房体制,进一步改善了城镇居民住房条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1992年的14平方米上升到2008年的27平方米。20多年的住房制度改革,让广西千万寒士圆了安居梦。

    把住房供应引向市场

  建立和不断完善住房供应体系。1992年至1998年,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以出售公有住房为重点,打破原来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住房实物分配格局,为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截至200712月,全区城镇87%的公有住房出售给了职工,累计出售公有住房6779.89万平方米、97.87万套,回收售房款累计145.96亿元。

  认真实施安居工程。1994年至2003年,广西先后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6个城市推行安居工程建设,积极开拓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新路子,为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提供政策示范。

  建立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2004年至200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相继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建设管理、销售对象、销售价格等作出明确规定。截至200712月,广西统一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累计投资81.92亿元,建设住房784.24万平方米、7.57万套,为平抑房价、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

  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要求,广西各地先后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截至2007年底,全区89个市(县)中有86个市(县)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75个市(县)制定并公布了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共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1亿元,已获得廉租住房保障户数2.39万户,已开工廉租住房1.07万套、44.66万平方米,在缓解既买不起住房、也租不起商品住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

    把住房资金用足用活

  199210月,依据国务院批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西逐步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2002年,广西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截至200712月底,全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11.89亿元,归集余额176.09亿元,实际参加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2.80万个、职工174.83万人,缴存职工覆盖率达67.24%

  广西同时致力于建立和完善住房货币化分配体系。一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转化原有住房建设资金,保证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足额划转。二是调整售房款的使用方向。在坚持售房款单位所有、统一监管的基础上,除留足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维修基金以及房管机构转制基金外,其他资金要全部用作住房补贴,重点解决好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老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问题。三是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逐步发放住房补贴。截至200712月底,全区财政负担单位已领取住房补贴的职工18.54万人,占应领住房补贴总人数的17.70%%;累计发放住房补贴金额3.55亿元,占应发总额的20.42%。至此,广西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趋于完善。

    精心培育稳定市场

  稳步开放已购公有住房交易市场,积极培育和发展二手房交易市场,一直是广西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1999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暂行办法》,明确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原则、入市条件、交易程序和税费政策,允许职工购买的全产权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全额集资建造的住房依法出售、交换、出租、抵押、继承、赠与。截至200712月,全区累计建立《个人住房档案》88.35万套,占已购公有住房的90.3%%。同时,培育发展中的住房租赁市场、不断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等措施,也为盘活存量住房,活跃二级住房市场,改善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起到了推动作用。20多年来,广西的物业管理行业也已从传统房管模式到谁开发、谁管理的物业管理模式,逐步向市场化模式发展;从自给自足的初级、低层次和封闭式的物业管理逐步走向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

  住房市场的宏观调控体系也已形成。一是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市场监控体系和预警机制,对于那些动辄价格突兀的项目启动追踪和纠察机制,同时考虑分层次、分对象地限定价格,或者实施指导价;二是从原来的依靠行政手段的直接管理,转变为主要依靠财税、金融、法律、发展规划、土地供应及产业政策等手段的间接管理;三是从原来的对住房计划和建设本身的管理转向对住房市场的管理和住房质量的监督;四是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市场信息的分析、预测,建立科学决策机制,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返回目录]

广西建设监理协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邮政编码:530028 协会QQ号:947019651
电 话:0771-5599302 传 真:0771-5599302 电 邮:gxjsjlxh@163.com 桂ICP备07004686号桂公网安备 45010702001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