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监理(总第13期)》
Guangxi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ssociation

期号:2009年第1期

主管: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主办: 广西建设监理协会

主编: 罗 馨

编辑: 黄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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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530021

出版日期:200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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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监理(总第13期)
 

《福建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信息公布办法》于200911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信息公布活动,推进建设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建设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日前,福建省建设厅制定出台《福建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信息公布办法》,并于200911日正式施行。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四大问题:一是明确不良行为记录和信息公布对象,即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等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二是明确不良行为界限、认定依据和公布期限,避免各地在管理中存在标准不统一,认识不一致的情况;三是明确省、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和信息公布的各自职责及程序;四是明确不良行为信息变更和撤销程序,畅通被公布对象救济渠道,保护其合法权益。该《办法》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一年内被记录不良行为一次的市场主体,在当年度应对其实施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对一年内被记录不良行为二次以上的市场主体,在当年度对其实施不少于二次的监督检查。

摘自 福建建设信息网

广东省启用《监理业务手册》作为

监理行业规范性资料

为加强广东省监理行业规范化管理,充分、有效地明确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工作业绩,从而促进监理市场行为中有关工作的规范化,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研究决定于200911日启用《监理业务手册》(以下称<手册>)作为广东省监理行业规范性资料。

    即将启用的《监理业务手册》是根据原建设部颁发的文本,《手册》封面加盖广东建设监理协会印章作为有效性标识,填表规格要求不得添加、涂改并经填表人签名及加盖公章方可有效。《监理业务手册》从200911起开始执行,此后,广东省监理行业内的检查、考核、评比表彰或监理业务投标等,均可以《手册》作为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工作业绩的有效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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