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责任险能否破解质量管理难题
一种全新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正在推进之中。日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第一批试点项目——珠海格力广场小区项目和苏州天辰花园项目正式启动。 责任保险是灾害危机处理的一种重要的方式,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突出了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是国际通行的建筑工程风险管理方式。作为责任保险的一种,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投保人主要是建筑企业、开发商。建筑企业或开发商投保了该险种后,一旦突发建筑工程安全事件,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向受害第三方进行赔偿。 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提出,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明确了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提出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建设工程的自身特点,工程质量存在的潜在缺陷可能在竣工若干年后才显现出来,同时由于越来越多的开发商以项目公司的形式进行开发经营,项目完工后一些项目公司随之解散,一旦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购房者很难找到相关单位进行索赔。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200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保监会联合发文,要求在全国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经过两年多时间的酝酿,首批试点项目开始运行。签约上述项目的长安责任保险公司,是我国第一家专业责任保险公司,其前身长安保证担保公司先后承保了一批国家重点工程和示范项目,如国家大剧院、首都博物馆、广州白云机场等,承担的风险金额超过百亿元。
对于公司签约的第一批工程质量保险项目的进展,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工程质量的提高,采取以预防为主,将控制工程风险的关口前移的做法,保险公司参与工程的全过程监控。针对工程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环节加强管理,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屋面、墙面、窗、卫生间、厨房的漏雨漏水和成品保护等,以确保工程质量。 有业内人士认为,工程质量责任险区别于其他保险业务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保险人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积极参与工程的监督和质量管理,将控制工程风险的关口前移。而专业工程责任保险公司在工程风险的评估与控制方面拥有其他企业不具备的专业优势,对投保项目从规划阶段、设计阶段、到施工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并严格责任索赔,确保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质量责任落到实处。由此,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的作用不仅在于出现质量事故后进行补偿,更重要的在于质量事故的预防。通过对投保的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建立起工程风险综合防范体系,充分体现预防为主,努力把防范风险的工作做在前面。 同时,责任保险作为灾害危机处理的一种重要的方式,已经成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辅助手段之一。通过建立责任保险制度,可以辅助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处理责任事故的行政效率。 但是,应该看到的是,工程质量责任保险作为一种全新的保险模式,其发展前景仍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目前,建筑业普遍采取质量保证金制度,即工程承包人要拿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缺陷责任期到期后,应向承包人返还保证金。 但是,在实际中,施工企业往往不能按时拿到返还款。同时,保证金的返还并不意味着施工方保修责任的解除,施工方仍需对其他仍处在保修期内的工程项目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直至该部分专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届满。
工程质量保险的总体费用,以十年为期通常是总建造成本的1%至3%,低于质量保证金的比例。有观点认为,施工企业可以用少于质量保证金的支出购买保险,减少施工企业的资金风险和支出,同时更好地保护购房者的权益。但是,对于正在试行中的一项新的保险模式来说,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是否能够逐步取代现行的质量保证金制度,在制度设计和法律层面仍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的发展还面临着人才的问题。业内人士提到,从事这方面业务要懂工程,还要懂保险,而且要对整个施工过程各个环节非常了解,才能做这个工程保险的全程监控。从长远来说,如何培养既懂工程管理,又懂保险的复合型人才对于这项工作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转载自《新华网》)
|